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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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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5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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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以实际所需的据确定;
11、住宿费,住宿费可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150元/天的标准计算;
12、直接财产损失费,按实际损失确定;
13、精神损害费,没有直接规定,按照法院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