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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我们邻居是陶瓷厂一名员工,因家里有事需要请假一个月,厂方不同意,厂方让其找个人顶班,他就找到我母亲了。结果我母亲在帮他顶班17天后,下班路上遇到车祸去世了。现在找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却说我母亲不符合工伤事故。
请问,我母亲这个事故算工伤吗?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答复:你母亲代人顶班经企业认可,其下班途中遇车祸,如其在交通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符合应当职工上下班途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你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