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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叶某基、李某案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黄某群等人与被执行人叶某基、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34宗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共计650余万元,除40万元执行到位外,其余案件均没有执行到款项。被执行人叶某基、李某名下拥有价值百万余元的房产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恶意拖欠债务。
据悉,法院于2011年3月向被执行人叶某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向法院申报财产。2011年7月,法院依据民事裁定书登记查封叶某基、李某共有的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某号土地使用权。后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上述土地及地上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16万余元。
2012年2月15日,法院现场张贴搬迁公告,限被执行人叶某基、李某于当月25日搬出石龙镇新城区该处房产。被执行人李某到庭提出,必须在拍卖款中预留20万元才同意搬迁,但所有申请执行人均不同意该请求。因被执行人叶某基、李某和其子女、叶某基母亲拒绝搬迁,致使叶某基、李某共有的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该号房产至今未能拍卖。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叶某基、李某名下房产价值116万余元,却拖欠巨额债务拒不履行,并且拒绝搬迁,妨碍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变现。两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东莞市第一法院于今年10月将案件移送公关机关侦查。石龙公安分局于11月20日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刑事拘留,对被执行人叶某基进行网上追逃。
目前,该专项行动正在开展中。(记者 范琛 通讯员 冷静)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