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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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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丧失劳动能力 人民调解公平化解
武汉律师

  老严自2014年起就在浙江省海宁市某物资公司工作,从事的是装卸方面的工作。2014年9月初,老严在装卸货物时,不慎被货物压到右腿,受伤严重,当时急忙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幸好病情最终还是稳定了,但是老严却因这次事故右腿烙下了终身残疾,生活上有诸多不便。经过浙江省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老严此次事故为工伤。经过大半年的治疗和休息,2015年的5月,老严经浙江省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九级。无法再工作的老严情绪低迷,家中也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

  老严在治疗期间也曾多次和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希望这件事情可以私下尽快解决。但是由于数额过大公司一直没有正面回应,只是给老严垫付了两万余元的医疗费。老严没了办法,只能找到浙江省海宁市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中心大厅接待员耐心听取了老严的情况,一边安抚着老严,一边将案件情况记录下来,流转至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室。工作室的韩主任了解到老严的诉求后,马上通过公司电话联系到了主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并通过电话说明老严目前的困境,希望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这起纠纷。公司的人事负责人也希望能早日解决此事,所以比较配合,双方约定了时间后决定当面商量下赔偿的数额。不日后,老严带着大把的医院发票和病历来到韩主任办公室,公司的负责人也如约到场,在韩主任的主持下,双方在调解室进入正题。

  韩主任经过多次计算核对,医院的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等费用合计约十五万元。对于公司来讲或许还挺多,可对于烙下终身残疾的老严来讲却是不太满意的。再加上部分报销手续繁琐,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严来说确实比较麻烦。韩主任提出,是否可以将工伤保险的赔偿交由公司代办,赔偿的总额不变。老严和公司负责人都不太愿意,韩主任首先做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将拖延处理的弊端告诉公司负责人,并从道德角度说服了公司负责人,最终公司方答应了这个赔偿数额。接下去就是老严了,老严其实也希望早日能拿到这笔钱,于是韩主任答应老严在6月份将赔偿款付清,并在协议上明确标明付清时间。

  最后双方都同意了赔偿数额,并约定了6月30日前付清全款,通过银行转账直接转入老严的账户中,社保报销的部分由公司先行垫付给老严,报销手续由公司办理,老严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至此,这起工伤产生的劳资纠纷到此结束,老严在收到第一笔赔偿款后,还特地通过电话感谢了韩主任的帮助。(源于中国法院网)